主要任務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招生考試政策,發揮招生考試監督職能,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推進招生考試“陽光工程”,全面完成教育招生考試各項任務。(二)承擔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宣傳、報名、體檢、資格審查、檔案管理、電子信息采集及上報工作,考試、錄取的組織工作。(三)承擔全國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名、填報志愿、考試、錄取等組織工作。(四)承擔全市自學考試的報名、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的申報、審核、上報及自考畢業證書的發放工作。(五)承擔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工作。(六)承擔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和考試等組織工作。(七)承擔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廣東省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中等職業學校計算機技能及公共課程統考、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等非學歷考試的有關組織工作。(八)負責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負責各類考試數據統計和管理工作。(九)承擔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咨詢和服務工作。(十)承擔其他單位委托的考試工作。(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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