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區政府的辦事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來文來電。(二)受理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四)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區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上級政府、本級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六)負責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七)負責區長公開電話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管理與協調工作。(八)負責區政府的總值班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九)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指導、收集和編報;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十)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政府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者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駐長清部隊、單位、院校等有關的協調服務事宜。(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政府網站的組織協調。(十二)負責全區政府法制、行政復議、外事僑務工作。(十三)負責全區打擊走私綜合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相關國防教育和民兵預備役訓練工作。(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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