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簡介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是2010年市政府機構改革時,由原市城市建設局、市房產管理局合并后新組建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內設14個科室,下屬8個事業單位、12個企業單位。內設機構主要有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劃財務科、政策法規科、市政工程科、公用事業科、節約用水科、房產房政科、物業管理科、房改科、開發建設科、住房信息科等。機構職能(一)貫徹執行有關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物業管理、市政、公用事業、風景名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二)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房產的初始、變更、注銷和抵押登記,負責認定房產測繪成果,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書和他項權證;負責指導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三)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拍賣、置換等市場行為;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價格評估、合同備案等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展房地產廣告真實性審查。(四)負責全市住宅建設管理;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和管理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活動;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評估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五)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全市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分配及人員資格認定工作。(六)負責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和房屋維修資金管理工作。(七)負責城市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組織開展危險房屋鑒定,指導危險房屋治理工作。(八)負責編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建設、維護年度投資計劃及其資金管理;負責市政投資計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公用事業投資計劃的實施。(九)負責城市道路、排水、橋梁、隧道等市政基礎設施以及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等公用設施的項目建設、維護和審批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的開挖審批。(十)負責市區供水、節水、污水處理等管理工作;審查、報批市區供水、節水、污水處理等工程設計、施工方案并參與竣工驗收;負責市區供水水源的論證、開發和引水工程建設;負責特種行業用水的審批和管理;負責供水、節水、污水處理等企業的資質認證和報批工作。(十一)負責城市供熱、燃氣、公共交通等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鎮供熱、城鄉燃氣等企業資質認證和報批等工作。(十二)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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