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局主要職能(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基本藥物目錄,擬定我區基本藥物的遴選、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三)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組織區域衛生規劃的實施。擬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四)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五)制定并組織實施社區衛生、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并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衛生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六)承擔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七)承擔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或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八)貫徹中西醫并重的方針,擬定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中醫、中西醫結合管理工作。(九)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防護設施設計、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核。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十)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管理政策、規范、標準,組織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十一)編制衛生事業經費的預決算;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收費管理并監督檢查。(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協助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十三)承擔區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區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區結核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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