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為副局級建制,設有處級單位26個,下轄13個大隊和13個處室,支隊在編人員1515人,其中公務員1336人,事業干部162人,行政編工人17人,另有協勤員722人。我市交通管理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全市共有各類交通標志13015面(塊),全市共有燈控路口533處,各類交通標志13015面(塊),電視監控路口232處,交通誘導屏19個,電子警察192處,停車泊位11.5萬個。近年來,交警支隊在當地黨委、政府和省廳交警總隊的領導下,以服務經濟建設為中心,以“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主線,以暢通工程實施、平安縣區創建和“三基”工程建設為載體,不斷更新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法,基本實現了交通信息集成化,道路設施現代化,安全宣傳社會化,便民服務人性化,交警隊伍正規化和各項管理的精細化,為全市創造了平安、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在暢通工程等級評定中,長春支隊已連續五年保持“暢通工程”全國一等模范管理水平,其中連續三年位列全國第三名。省、市政府多次為交警支隊立功授獎。長春交警被省政府榮記集體一等功一次,被市政府多次榮記集體二等功、三等功。中宣部、團中央等五部委聯合授予支隊“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先進集體”光榮稱號。支隊人民銀行崗被團中央、公安部聯合授予“全國青年文明號”的光榮稱號,安龍泉公路巡警中隊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系統優秀單位”光榮稱號,女子中隊被授予全國“巾幗文明崗”榮譽稱號。尤其是2010年支隊新班子上任以來,面對機動車數量迅猛增長的嚴峻形勢,支隊確定了“樹立新理念、提升軟實力、打造硬隊伍、建設小機關、做強大基層”的總體工作思路,以前所未有的奉獻精神、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前所未有的調流舉措、前所未有的管控態勢,有效優化交通組織。實施了三年嚴管行動計劃,采取“7+1”交通管理舉措,超常動作實施大規模交通流調整,大膽深化勤務改革,擴大警力管控的時空范圍和效能,高標準落實 150天市容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在全支隊推行交通事故支、大隊兩級研判制度,有針對性地強化秩序管理、車駕管源頭管理、隱患排查等各項措施。通過以上舉措,大幅提高了路網通行能力,優化了交通流的時空分布,完善了隊伍管理機制,死亡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同期比大幅下降。不僅發展了支隊各項工作的良好勢頭,更得到了上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充分肯定,充分實現了支隊各項工作的新跨越。特別是在150天交通專項治理中,被市政府授予了“交通管理先進單位”光榮稱號。原省委常委、公安廳長李申學在蒞臨交警支隊視察時稱贊,“長春交警在保平安、保暢通上作出了突出貢獻,長春的交通狀況明顯好轉、交通擁堵明顯改善、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勇于開拓天地寬”。回首過去,我們心潮澎湃,展望未來,我們激情滿懷。愿與社會各界朋友一道將長春建設成為一座交通管理現代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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