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財政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湘政辦發〔2010〕30號),湖南省財政廳主要職責為:職責調整 (一) 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加 強地方關稅管理工作。(二) 完善省和市州、縣市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逐步形成統一規范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逐步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三) 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范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加大對禁止開發區域和限制開發區域的支持力度。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四) 強化財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完善省與市州、縣市政府間、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縮小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五) 將省國稅局對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財務管理的職責劃入省財政廳。加強國庫和國庫現金管理職能(六) 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主要職責 (一)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省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 導全省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省與市州、縣市,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二) 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參與涉外財政、債務等的國際談判并簽訂有關協議、協定。(三) 承擔省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省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代編全省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省財政總決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省本級、全省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省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 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四) 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資金。(五) 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省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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