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備案主體是:個人,備案人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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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7號)設立的,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區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并組織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區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參與區級企業勞動模范評定工作。(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并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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