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衛生局是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依法擬訂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2.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目錄,組織擬訂并實施本市基本藥物制度和政策。3.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依法組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4.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域衛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5.擬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并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6.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7.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8.監督實施中醫醫療、保健、中西醫結合等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管理重大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9.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2012年天津市衛生工作會議2012年天津市衛生工作會議10.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范、標準,并監督實施;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組織公民無償獻血。11.擬訂醫學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12.指導醫療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13.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并組織實施。14.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15.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本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1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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