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貴港市委員會、貴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貴委會〔2001〕247號),設立貴港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并組織實施。(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全市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和速度,指導并協調實施工作。(三)根據計劃部門下達的招生總量,結合本市和學校實際制訂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招生計劃。(四)綜合管理全市教師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負責對中小學教育實施督導。(五)審核高級中學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審核市屬中等專業學校的專業設置與調整;指導中等和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制訂技術裝備規劃,指導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全市學校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六)負責按國家的規定,制訂全市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民辦學校管理的指導性文件。(七)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組織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中會考、中考等。(八)指導全市的“兩基”工作,并負責對達到“兩基”達標的縣市區進行復查,進一步鞏固、提高“兩基”的工作成果。(九)按國家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規定,統籌管理本級教育經費,參與起草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國內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捐贈和教育貸款。對我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等職業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工作進行管理。負責按照授權分配自治區和市政府下撥的教育基建投資和教育事業費;負責指導全市學校基建項目的立項及投資計劃的實施,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監督和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綜合統計工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提示:貴港教育信息網信息由2356導航友發布,其真實性及合法性由發布人負責。2356導航僅引用以供用戶參考。詳情請閱讀2356導航免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