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擬訂全市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及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落實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規定;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并組織實施。(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收繳、支付、管理、運用的政策和辦法;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擬訂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傷病殘鑒定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勞動能力鑒定工作。(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負責推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并組織實施;宏觀調控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及工資標準。(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后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及選拔、培養、引進工作。(八)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國際人才交流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政策和管理辦法;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并監督實施;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組織實施;承辦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組織協調與港澳臺專家交流事宜;指導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九)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協調、指導軍隊轉業干部上崗前的培訓工作;指導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下達城鎮退役士兵安置計劃。(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和省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并組織實施。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提示: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信息由2356導航友發布,其真實性及合法性由發布人負責。2356導航僅引用以供用戶參考。詳情請閱讀2356導航免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