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咸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陜辦字〔2009〕85號),設立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貫徹國家和省上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政策,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藥事工作。(三)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四)編制全市區域衛生規劃和全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規劃和醫療衛生行業服務要素準入制度,協調衛生資源的配置。(五)制定全市農村衛生和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制定全市婦幼保健工作規劃,依法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六)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市對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負責傳染病、慢性非傳染病、地方病的監測防治。(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醫療救治,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管理。(八)依法對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及其業務實行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實施醫療機構和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準入制度。負責監督實施全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范。(九)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采血漿點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全市無償獻血工作。(十)制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負責醫藥學科技術優先領域建設;負責醫學教育,進行質量監督檢查。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指導醫藥學會、協會等學術團體、機構的工作。(十一)負責衛生法制建設、監督執法和衛生行政復議工作。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消毒產品的日常監管,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十二)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承擔專業技術職稱晉升、工資福利和衛生行業人才交流工作。(十三)制定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開發。(十四)負責全市干部保健工作的具體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制定干部保健工作計劃和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檢查和總結。(十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十六)負責開展醫療衛生對外交流與合作活動,組織協調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外援項目管理工作。(十七)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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