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中共蘇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和蘇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與蘇州市教育局合署辦公,正處級建制。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負責擬訂我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研究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思路,加快全市教育現代化建設。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三)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教育經費籌措政策、學校收費政策,對全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擬訂市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教師獎勵基金及其他由市統籌使用的經費的安排計劃;對市屬高校的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提出建議;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境外)對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對局直屬單位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五)加快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積極推進實施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六)推進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統籌社會教育,推進農村成人教育的建設與發展;推進全市終身教育實驗工作;指導并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七)協助省教育廳和地方政府推進地方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推進高校教育教學改革,落實和擴大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切實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八)指導各縣級市、區教育系統以及其他市屬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校級領導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學校的統戰工作和老干部工作。(九)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德育工作和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職工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校園安全防范、綜合治理和穩定工作。(十)負責局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協調代管高、中專校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協助市紀委(監察局)指導各縣級市、區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指導市屬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十一)統籌規劃并指導全市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幼兒園)、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提出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標準建議,指導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局直屬單位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及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的認定;參與并承辦教師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十二)在市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主管全市高等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義務教育階段教育入學工作;負責職業中專(中師)以及市區直屬小學、特殊學校、初中、普通高中、職業中學學生學籍管理有關事項;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十三)規劃指導并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教學研究和教育科學研究,推進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十四)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管理本市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合作和教育系統對外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十五)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監督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十六)在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全市文字規范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全市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十七)統籌規劃并指導全市中小學校教育裝備建設與勤工儉學工作;對局直屬學校校舍、土地等教育資產實行監管。(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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