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政府公眾信息的主要職責(一)圍繞市政府各時期的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領導進行科學決策、部署和指導經濟工作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二)負責市政府各種會議的準備和服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各類會議。(三)負責市政府暨辦公室文件的起草、審核把關和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政府機關的檔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四)負責組織市政府工作報告、工作總結、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五)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解決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向市政府請示、報告的承辦工作。(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市政府重要文件、 市政府會議議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和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 落實情況。(七)負責市政府機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災情和重大事故;負責人民群眾通過市長公開電話等渠道反映的各類問題的承辦落實工作。[1](八)負責本市及上級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九)負責信息收集、選擇、整理、反饋工作。(十)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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