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教育局簡介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93號)和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2010〕67號),設立寧德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中共寧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正處級。主要職責根據《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德市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市教育局主要責任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二)統籌協調全市各級各類教育,指導全市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統籌指導全市民辦教育工作。(三)負責義務教育的統籌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全市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管理,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四)指導協調全市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指導職業院校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管理和基礎能力建設;指導和推進全市社區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終身教育工作。承擔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五)指導市屬高等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學科專業建設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并配合省教育廳做好市屬高等學校教育評估工作。(六)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監測。(七)組織編制市級教育部門經費預決算草案,按規定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管理;提出市級教育經費的安排計劃;參與擬訂教育經費有關政策;負責統計并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按規定管理國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捐贈;按規定對教育經費實施內部審計監督。(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招考工作,制定市屬中小學教師招考、聘用計劃并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考核培訓、表彰獎勵;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九)指導協調市屬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制定全市高中階段、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統籌管理全市各類教育考試。(十)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籍學歷管理;指導學生資助工作;參與擬訂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及非師范類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文化藝術、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導全市學校條件裝備、校辦產業和基建工作。承擔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二)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國際交流與合作以及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十三)負責全市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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