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二)研究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三)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四)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對縣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五)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六)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七)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八)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對涉及全縣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九)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縣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和規劃及業務指導工作;編發政府網頁。(十)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批評、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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