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教育委員會簡介重慶市教委指導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衛工作,實施對23個區、11個縣、4個自治縣政府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對各類學校的督導工作,管理、指導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歸口管理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承辦重慶市委、重慶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重慶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的發展戰略、政策、規章,草擬地方教育法規,管理、指導教育執法監督工作;研究、決定本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宏觀管理、指導全市教育工作。(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編制、上報、下達高等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招生計劃,指導、監督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三)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指導區縣(自治縣)和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市屬高校、市直屬中小學和教育事業單位,協調部委屬在渝高等學校的有關工作。聯系在渝軍事院校。(四)統籌管理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指導、規劃高中階段以上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審核審批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及其以上學校的設置、撤銷、調整、停辦、更名、合并;對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宏觀管理,指導各類學校校舍、設施建設及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資料配備等工作。(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督促檢查區縣(自治縣)對教育的財政撥款和教育稅費的征收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安排市屬高校、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及其經費預算、決算工作。歸口管理國內外對本市的教育援助。(六)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管理、指導學校干部和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學校干部、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七)宏觀管理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人事調配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管理教職工的考核、職評和獎懲工作,指導本系統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養、開發、引進、交流工作,管理市屬高校和直屬單位人事工作。(八)宏觀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九)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統籌管理大中專學校的招生、考試、學籍管理和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統籌管理學位和研究生工作,規劃、指導大學后繼續教育;統籌管理地方學歷教育;統籌管理高中以上有關學歷證書和培訓證書的發放。(十)歸口管理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和就業指導工作。(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十二)組織、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課程建設。(十三)組織高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規劃、指導教育系統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發展高新技術及推進科研成果轉化工作。管理教育系統科研經費。(十四)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教育國際合作、國際交流及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負責全市自費、公派留學人員的審核工作以及教育系統出國人員、留學人員、外援教師、來華留學人員、外籍文教專家和外籍教師等工作。指導本系統僑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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