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馬市政府的主要職責有:(一)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及全市經濟、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三)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辦事處向市政府請示、報告的重要工作事宜,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定。(五)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六)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行政復議工作,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政府法制工作。(七)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辦事處對市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并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八)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范圍內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工作。(九)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十)負責市政府文電收發、運轉、印制工作;指導市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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